4个方面13项举措,促进残疾人就业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图片来源:国新网,刘健/摄)
7月1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日前发布的《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有关情况进行介绍。中国残联副主席、副理事长李东梅,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负责人郭启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运东来,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唐珂,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任占斌等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据李东梅介绍,近年来,中国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提质增效,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得到改善。2022-2024年,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64.8万人,三年间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提升了4.8%,实名培训城乡残疾人142.7万人次,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超过85%。
不过,李东梅表示,残疾人就业难、就业不稳定、就业质量总体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就业权益容易受到侵犯,亟须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
此次出台的三年行动方案围绕4个方面提出13项政策举措,明确提出实施10大行动。包括:聚焦落实“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动,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聚焦“较为充分就业”,实施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行动,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聚焦帮扶“重点群体”,分别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农村残疾人、盲人就业帮扶行动;聚焦“完善就业服务、解决结构性矛盾”,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行动;聚焦“加强权益保障”,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保障行动。
此外,三年行动还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促进残疾人就业纳入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明确各项行动的负责部门和职责分工,为残疾人就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和信息保障。
据介绍,与第一期三年行动相比,此次出台的方案有三个新的特点:
首先是参与部门更广:新增文旅、工信等五个部委协同推进,进一步突出部门协同,共同发力助残就业;其次是目标更精准:明确农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差异化帮扶的路径,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加强针对不同类型的特定残疾人群体的差异化就业服务;再次是措施更加聚焦:专设了“权益保障”“辅助性就业”等专项行动,围绕制约当前残疾人就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打出组合拳,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中的急难愁盼。
李东梅表示,中国残联将协调落实三年行动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出台细化和完善措施,在惠残就业增收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同时,凝心聚力,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就业,汇聚各方力量,扩大残疾人就业服务供给。
当前,我国有将近80%的持证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地区,此次出台的三年行动专项部署实施了“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唐珂表示,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国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强化政策支持,采取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强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大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唐珂介绍,未来将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落实好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业帮扶措施。依托东西部协作等对口帮扶机制,探索实施更多带动残疾人的产业项目、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爱心岗位,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残疾人,在技能培训、稳岗补贴、交通补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增加转移收入。
记者了解道,今年全国范围内将有超3万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踏入职场,如何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工作是全社会十分关心的问题。
对此,任占斌表示,将持续推进第二期三年行动中关于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的落实落地,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门合作,继续精准识别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信息,落实“一人一策”“一对一”帮扶;多措并举,推动、支持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残疾人通过多种形式接受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按规定落实各类奖补政策;积极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帮扶台账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组织的重点群体就业困难帮扶专项行动。通过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强化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保障,全力推进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