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行天下公益基金会印章管理制度
1目的及范围
为规范北京德行天下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印章的安全、合法、规范使用,维护基金会的声誉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公章、法人章等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
《北京德行天下公益基金会章程》
3.名词解释
3.1 印章
是指基金会为了进行公务活动而刻制、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法人章等。
3.2 保管人
指由基金会综合管理部指定,负责具体保管印章的人员。
3.3 公文、文书、报表
指基金会进行公务活动时,需要对外发送或内部使用的正式文件。
3.4 合同、协议书、意向书
指基金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3.5 证件、证书、聘书、奖状、通知书
指基金会颁发的具有证明或认可作用的文件。
3.6 申请表、申报材料
指基金会接收的,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或申报文件。
4 职责
4.1 综合管理部
负责基金会公章、法人章等各类印章的统一管理和使用,确保印章的安全、规范使用。
负责印章的刻制、启用、废止等手续的办理,并向上级机关报告相关情况。
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4.2 印章保管人
由综合管理部指定,负责具体保管基金会印章,确保印章的安全。
建立印章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印章的领取、使用、归还等情况。
定期检查印章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3 理事会
负责审批印章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对印章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授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4 理事长
对印章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确保印章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对印章使用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审批,确保基金会利益不受损害。
4.5 秘书长
协助理事长处理与印章管理相关的日常事务,确保印章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定期对印章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管理内容
5.1印章的保管
印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由保管人全权负责。
5.2印章遗失处理
印章发生遗失时及时向秘书长汇报,提交丢失原因的情况说明,经秘书长审核后,由综合管理部及时补办。
5.3印章损坏处理
印章发生损坏时及时向秘书长汇报,损坏印章应交回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及时补办。
5.4印章的刻制
印章由基金会指派专人到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5.5印章的使用范围
5.5.1用于以基金会名义发送各种公文、文书、报表。
5.5.2用于以基金会名义签订合同、协议书、意向书等。
5.5.3用于基金会颁发的各种证件、证书、聘书、奖状、通知书等。
5.5.4 用于各类需经基金会批准的申请表、申报材料。
5.5.5 用于以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具的各种证明。
5.6 印章使用程序和批准权限
5.6.1文件需用章时,应填写《盖章/借用证件/开具介绍信申请单》,并报理事长批准。
5.6.2未经批准的文件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5.7印章借用
使用印章需填写《盖章/借用证件/开具介绍信申请单》经理事长批准后,并办理相关手续。
借用印章外出需有印章保管人员同行,并于当日下班前归还。
6. 相关/支持性文件
无
7. 记录
《盖章/借用证件/开具介绍信申请单》
8 附则
印章保管人应定期核对印章使用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